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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文明的不断进步,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切实保障。残疾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,正在同一片蓝天下,与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分享改革的成果。不过,我觉得还是有不
尽如人意之处,比如对残疾人的称呼。最先,人们把盲、聋、肢残、智残、精神残疾的人称为“残废人”。既“残”又“废”,透露着对这类人群的歧视意味。后来改进了,将“废”字换掉,改称“残疾人”或“残障人士”,但还是带着“残”字。“残”是什么意思?是不完全的,有毛病的,总之不是“正品”。
那么怎么称呼好呢?众所周知,视力、听力、肢体运动、思维活动等都是人的行为,人在这些方面有残疾,实际上是在这些方面的活动受到了限制,给行为造成了障碍,而成了盲人、聋人、肢残人、智残人。可以看出,残疾实际上是一种行为障碍,因此,我以为不如把“残疾人”的称呼改为“行障人”,他们的组织可称为“行障人联合会”、“行障人协会”,简称“障联”、“障协”亦无不可。从字面上看,既无贬义,又很容易明白。
我相信,这种称呼定会得到许多残疾人的认同,并得到其他社会成员的理解。这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,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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