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日报讯(记者郭宏颖)10月12日,记者从市政府获悉,市政府已决定创建“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”,并开始对全市道路、公共建筑、公共交通、信息交流、居民小区和住宅等相关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。市政府要求,明年9月30日前,全市所有无障碍设施要完成建设和改造任务,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检查验收。
据了解,今后,沈阳市将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城市道路、公共建筑、学校、社区、住宅小区等,按照相关标准,严格审批管理。对已建成的相关设施,相关部门正着手实施改造,其中包括:路口坡化、建筑物出入口坡化,铺设盲道,设置无障碍厕所及厕位,无障碍停车位,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,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,公共服务建筑设置低位窗口、服务台、电话,观演场所设置轮椅座位等。
据介绍,无障碍设施改造经费由市、区、业主单位三方共同承担,以区和业主单位为主,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。政府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公益性建筑和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。